一、为进一步加强对西安石油大学校园建设的规划、协调和领导,科学、合理使用学校有限空间,保证教育与科研的可持续发展,特设立学校规划委员会。
二、校园规划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及规划发展处、党政办公室、人事处、财务处、后勤办公室、国有资产处、学生处长、科研处长、教务处长、研究生部主任组成。设主任1人,副主任1人,委员若干人,秘书长1人。
三、规划委员会的职能:
1、根据学校办学的指导方针及学校总体发展规划、学科规划,对涉及学校校园规划有关的议题进行审议;
2、根据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和学校发展的需要,每年度审议一次由规划发展处组织编制的校园近期建设规划;
3、根据校园总体规划,对校园重要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;
4、根据校园总体规划,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、讨论并作出决定;
5.对影响学校发展的超前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,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;
四、学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规划发展处负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