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
学校发展重大问题的战略研究;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、中长期学科发展规划、中长期师资规划和中长期校园建设规划的调研、论证和起草工作。
2.
以上四个规划执行的监督和检查,并向校规划委员会、校学术委员会汇报。
3.
牵头组织学校重大学科建设工作,如学校更名、申办大学等。
4. 学校本科专业、研究生学科点增设规划。
5.
本、专科生和研究生结构规划制定和年度招生计划编制。
6.
学科建设的立项、论证、批准。
7.
多层次、多形式办学的筹划、开拓、论证。
8.
实验室改建项目的立项、论证、批准。
9.
教学、科研设施的用途分配或调整的调研、立项、论证。
10.
学校规划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 |